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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日期】 2021-04-01  【浏览】 982

      2021 年全市建筑节能与设计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勘察设计与技术创新对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支持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加大建设领域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提升建筑节能和建筑能效水平,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工作目标

       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85%;全市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完成70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新增20 个公共建筑能耗监管项目;支持10 家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晋升甲级资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20%;力争有7 家企业产品通过绿色建材认证;制定施工图数字化成果交付办法;研究制定推进工程应用BIM 技术政策;开发工程勘察监管信息平台,升级数字化联合审图信息平台,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省内领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

1.全面贯彻《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工程勘察设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企业责任及审图机构审查责任。推进工程勘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行勘察设计人员实名制管理,升级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做好勘察设计相关管理工作要求与工程建设云平台衔接。

2.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工程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实施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录勘察设计企业的不良行为信息。

3.加强勘察设计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包括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同时研究勘察设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

4.实行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免审查制度,推进施工图“数字化交付”。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推行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免审查,试行告知承诺制,加强对免审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施工图“数字化交付”实施办法,实现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施工图、竣工图数字化,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信息化水平。

5.做好行业企业服务。充分利用全国资质审批改革试点省份政策优势,支持引导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增项、升级,重点扶持综合资质和行业高等级资质申报,引导帮扶勘察设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业务。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6.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85%。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过程监管、绿色建筑竣工验收等环节管理确保绿色建筑各项技术措施实施到位。加强对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评价、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监督和指导,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研究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7.开展绿色建筑发展评估。对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合政〔2018〕63号)等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总结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8.健全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完成《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施工验收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编制,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组织编制2020 年度合肥市绿色建筑行业发展报告和《合肥市“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三)推动建筑能效提升

9.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继续强化建设、设计、施工、图审、监理、测评等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实施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违规惩戒制度,确保全市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达到100%。

10.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全面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新增70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率核定技术规程》及《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服务指南》的编制。

11.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多能互补区域分布式能源系统应用,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面积不小于800 万平方米。

12.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推进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并与省级能耗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将高校、医院、商场、宾馆等高能耗公共建筑纳入监测,为行业监管、节能服务、节能改造等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新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筑不少于20 栋。

(三)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13.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加快形成适应我市建设需要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产品,推动预制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标准化绿色生产,降低设计施工难度和生产成本,完善设计选型标准,研究编制保障性住房标准化户型和装配式装修应用清单,提高标准化部品部件使用比例。

14.推动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创建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发布装配式建筑设计企业目录,首批5-10 家,优选装配式设计领头人(工作室)3-5 个,引领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推动多专业协同、一体化集成。加快装配式建筑结构高效连接技术、装配技术、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持续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五)推广绿色建材

15.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继续推动我市绿色建材认证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绿色建材目录制管理,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绿色建材应用力度,出台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办法。

16.推动建筑墙材转型升级。力争有7 家企业产品通过绿色建材认证,培育和发展1-2 家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和培育2-3 家绿色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龙头企业。促进新型墙材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重点推广石膏装配式墙体和自保温烧结砌块墙体;培育1-2 家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绿色墙材产品的生产企业。

(六)推进科技进步,强化标准引领

17.建立和完善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综合甲级设计企业和特级建筑业企业应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及一级总承包建筑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开展科技活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活动成果纳入信用评价考核。

18.大力推进以BIM 技术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制定推广应用BIM 技术支持政策,在装配式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项目中推行BIM 技术应用,鼓励社会投资项目BIM 技术应用,提升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展第二届全市建筑信息模式(BIM)技术应用竞赛。

19.推进行业科技进步。支持企业开展工程实践创新,开展建筑碳达峰目标下,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相关课题研究。推进建设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能力,不断提高工程总承包、BIM、智能控制、新型模板、海绵城市、余热废热利用等新技术应用。引导支持各级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和各级工法申报。

20.做好标准规范申报和编制工作。重点组织装配式建筑、轨道交通、消防技术、绿色建筑等领域地方标准申报和技术导则编制工作,引导鼓励企业申报和编制团体标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城市生命线工程(地下管网)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和《城镇污水源-网-厂-河一体化处理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按计划完成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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